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创业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以科技型创业企业和创业者为服务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咨询等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柳东新区中、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孵化体系,制定和贯彻执行培育孵化扶持政策;提供研发办公经营场地和共享设施等硬件条件;承担和组织协调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加速成长、落实各级优惠政策等增值服务,营造适合科技创业的局部优化环境,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
(二)按照“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链条体系,承担并参与各类创业苗圃、专业孵化器和“瞪羚”企业加速器的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柳东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功能,负责和参与各类“众创空间”建设,推进区域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化和实施。
(四)负责法定统计数据收集上报。
(五)负责创业中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对口上级科技部火炬中心、区科技厅工作主要是国家级孵化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对口区人社厅、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工作主要是柳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和柳州大学生创业园及柳东新区职教园基地的发展建设工作;对口区商务厅、市商务委工作主要是现代服务业及柳州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对口区工信委、市工信委工作主要是创业中心及园区企业的项目发展扶持工作;对口市科技局工作主要是创业中心及园区企业的项目发展扶持工作;对口团市委工作主要是开展园区企业团支部建设及共建“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工作。
(七)完成柳东新区工委和管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21人,实际在编制人员20人,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3人。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创业服务部、创新发展部、公共平台部,属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层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创业中心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65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6.0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54.40万元,同比减少95.24万元,减少2.54%,减少原因为盘活资金存量使用以往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结余;2021年支出总预算36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0万元,项目支出3322.78万元,同比减少95.24万元,减少2.54%,减少原因为部门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6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0万元,项目支出3322.78万元,同比减少95.24万元,减少2.54%,减少原因为部门厉行节约。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
(2)卫生健康支出19.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
(3)住房保障支出36.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9%。
(4)科学技术355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27.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9.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9%;
商品和服务支出35.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2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65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6.0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54.40万元。同比减少95.24万元,减少2.54%,减少原因为盘活资金存量使用以往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650.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50.48万元。同比减少95.24万元,减少2.54%,减少原因为部门厉行节约。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0万元,项目支出3322.78万元。其中:
机关服务支出2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322.7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322.7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27.7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9.64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12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住房公积金36.25万元,在职物业补助补贴3.89万元,绩效岗位工资差额68.3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51万元,包括办公费4.08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0.97万元,物业管理费0.34万元,差旅费2.55万元,维修(护)费0.51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9万元,车辆运行经费4.00万元,工会经费6.0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9万元,通讯补贴2.12万元,伙食补助费6.8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万元,包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80万元,退休物业补贴0.58万元,独生子女奖励0.18万元。
同比增加85.30万元,同比增加35.19%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4.00万元,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公车保有量2辆。“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同比减少5.38万元,同比减少57.36%,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参照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我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情况如下: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51万元,同比减少2.57万元,同比减少6.75%,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创业中心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以及房屋等。固定资产总额为5437.08万元。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 辆;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将上海漕河泾柳东创新创业园预算项目263.11万元、孵化企业创业创新券补贴费用100万元、智能网联车辆动力学实验室建设400万元等三个项目纳入部门重点绩效项目申报。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