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2〕58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清单》之外的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增暗减”。
二、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2022年底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结合柳东新区实际,进行细化完善,编制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上级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要严格保持一致。
三、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办事指南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相对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对审管一体事项,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实施机关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于多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实施综合监管。
五、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应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8号)要求,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
附件:柳东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