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1-13688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6日
标  题:
柳东规〔2021〕1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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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规〔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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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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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规〔2021〕1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7-30 17:05   

柳东规〔202113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726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落实国家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新区农村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新区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对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柳东新区所辖范围内的村合作社(以下简称村合作社),以及年龄在1660岁之间,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劳动力)。

第三章培训

第三条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一)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向,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1. 本办法所称定点培训机构是指经柳州市有关部门认定,具备开展社会培训条件和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

2. 技能培训包括:项目制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能力技能培训,以及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展的其他技能培训。

3. 创业培训包括: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以及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等。

第四条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一)技能培训

1. 农村劳动力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技能培训(实际享受免费技能培训次数根据柳州市相关政策执行)。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要求采用市一级培训资金补贴培训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补贴标准:标准职业(工种)按照A类职业(工种)初级2000/人、中级2700/人、高级4200/人、技师6200/人、高级技师82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BC类职业(工种)按照初级1800/人、中级2500/人、高级4000/人、技师6000/人、高级技师80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工种按照8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及课时目录见附件1)。

2. 其它列入国家职业大典而未列入柳州市补贴目录的职业(工种),由培训机构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经费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享受不超过1次柳东新区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优先补贴未享受过柳东新区财政补贴的人员。培训补贴标准每年每人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创业培训

1. 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可参加1次免费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采用市一级培训资金补贴培训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补贴标准为:SYB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人;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人;创业模拟实训或者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标准为800/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村劳动力创业人员可参加IYB培训和EYB培训,补贴标准为1800/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的人员须先取得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2. 致富带头人培训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新区内已创业成功的农村劳动力典型(创业满1年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由各村委推荐2-3名)开展乡村振兴、企业提升、现代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补贴标准为每天400/人,经费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致富带头人每年每人可参加1次相关培训。

3. 创业引导培训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被征地劳动力进行企业创办能力、政策法规以及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补贴的标准为每天400/人,经费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被征地劳动力每年每人可参加1次免费创业引导培训。

(三)特种职业(工种)培训,如:电工、焊工、叉车工等涉及《上岗证》或《操作证》的考证费用,需农村劳动力个人承担的,由柳东新区财政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第五条 培训补贴办理程序

(一)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州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二)需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创业引导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补贴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划拨。

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花名册原件1份;

2. 参加培训农村劳动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本期培训的教学计划审核表和教学安排表原件1份;

4. 培训签到表;

5. 培训现场教学图片。

第六条 村一级要负责本村培训日常监督和管理,支持各村合作社与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积极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经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对完成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可由培训机构给予村合作社一定的招生补贴,补贴纳入该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章就业

第七条 定点培训机构和柳东新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为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技能资格的农村劳动力建立就业档案,并优先为其推荐就业岗位。

第八条 柳东新区公共就业部门要积极跟踪入园企业的用工需求,与企业联合,针对企业需求的工种开展培训。培训合格的农村劳动力,优先推荐到企业就业。

第九条 支持各村合作社与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通过村合作社动员组织,由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推荐就业满3个月或在就业单位登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柳东新区财政通过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村合作社给予200/人就业安置补贴。一年内多次推荐同一人到同一家单位就业的,只补贴一次。就业安置补贴纳入该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十条 村合作社申请就业安置补贴办理程序:各村合作社向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经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补贴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划拨。

申报就业安置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花名册》1份(见附件3);

3. 就业安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用人单位与农村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复印件;已缴纳社保的,可提供用人单位为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第五章创业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初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对其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的费用,由柳东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该人员全额办证补贴。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后,辖区内的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在第二、三产业成功创业并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营业一年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含)以上的,由柳东新区财政给予所创办企业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稳岗补贴。已享受过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且申请人在同时满足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与本办法创业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申请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第十三条 创业相关补贴办理程序:创业者本人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补贴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划拨。

申请创业相关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见附件4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办理创业办证补贴的,需提供所办证件及办理票据的原件、复印件1份;

4. 办理创业稳岗补贴的,需提供《被征地农民征地证》复印件1份和正常经营1年的相关佐证材料(如银行流水、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等)1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提出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并牵头负责实施。柳东新区财政局、党群工作部、雒容镇人民政府、洛埠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本办法实施,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及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 柳东新区各经办部门(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设立台账,健全会计账目,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申请补贴时弄虚作假,欺骗冒领。对骗取补贴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回骗取的全部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71日起实施,《关于印发<柳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培训 就业 创业扶持办法(暂行)>的通知》(柳东管办〔20105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工种、补贴标准及课时目录

      2.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申请

      3.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花名册

      4.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创业补贴申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726日印发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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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0799715508J/2021-136887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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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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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6日
标  题:
柳东规〔2021〕1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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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规〔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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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规〔2021〕1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1-07-30 17:05 

柳东规〔202113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726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落实国家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新区农村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新区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对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柳东新区所辖范围内的村合作社(以下简称村合作社),以及年龄在1660岁之间,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劳动力)。

第三章培训

第三条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一)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向,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1. 本办法所称定点培训机构是指经柳州市有关部门认定,具备开展社会培训条件和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

2. 技能培训包括:项目制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能力技能培训,以及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展的其他技能培训。

3. 创业培训包括: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以及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等。

第四条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一)技能培训

1. 农村劳动力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技能培训(实际享受免费技能培训次数根据柳州市相关政策执行)。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要求采用市一级培训资金补贴培训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补贴标准:标准职业(工种)按照A类职业(工种)初级2000/人、中级2700/人、高级4200/人、技师6200/人、高级技师82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BC类职业(工种)按照初级1800/人、中级2500/人、高级4000/人、技师6000/人、高级技师80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工种按照8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及课时目录见附件1)。

2. 其它列入国家职业大典而未列入柳州市补贴目录的职业(工种),由培训机构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经费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享受不超过1次柳东新区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优先补贴未享受过柳东新区财政补贴的人员。培训补贴标准每年每人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创业培训

1. 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可参加1次免费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采用市一级培训资金补贴培训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补贴标准为:SYB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人;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人;创业模拟实训或者网络创业模拟实训补贴标准为800/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村劳动力创业人员可参加IYB培训和EYB培训,补贴标准为1800/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的人员须先取得SYB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2. 致富带头人培训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新区内已创业成功的农村劳动力典型(创业满1年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由各村委推荐2-3名)开展乡村振兴、企业提升、现代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补贴标准为每天400/人,经费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致富带头人每年每人可参加1次相关培训。

3. 创业引导培训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被征地劳动力进行企业创办能力、政策法规以及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补贴的标准为每天400/人,经费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被征地劳动力每年每人可参加1次免费创业引导培训。

(三)特种职业(工种)培训,如:电工、焊工、叉车工等涉及《上岗证》或《操作证》的考证费用,需农村劳动力个人承担的,由柳东新区财政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第五条 培训补贴办理程序

(一)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州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二)需由柳东新区财政补贴的技能培训、创业引导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补贴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划拨。

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花名册原件1份;

2. 参加培训农村劳动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本期培训的教学计划审核表和教学安排表原件1份;

4. 培训签到表;

5. 培训现场教学图片。

第六条 村一级要负责本村培训日常监督和管理,支持各村合作社与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积极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经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对完成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可由培训机构给予村合作社一定的招生补贴,补贴纳入该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章就业

第七条 定点培训机构和柳东新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为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技能资格的农村劳动力建立就业档案,并优先为其推荐就业岗位。

第八条 柳东新区公共就业部门要积极跟踪入园企业的用工需求,与企业联合,针对企业需求的工种开展培训。培训合格的农村劳动力,优先推荐到企业就业。

第九条 支持各村合作社与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通过村合作社动员组织,由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推荐就业满3个月或在就业单位登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柳东新区财政通过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村合作社给予200/人就业安置补贴。一年内多次推荐同一人到同一家单位就业的,只补贴一次。就业安置补贴纳入该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十条 村合作社申请就业安置补贴办理程序:各村合作社向柳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经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补贴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划拨。

申报就业安置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花名册》1份(见附件3);

3. 就业安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用人单位与农村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复印件;已缴纳社保的,可提供用人单位为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第五章创业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初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对其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的费用,由柳东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该人员全额办证补贴。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后,辖区内的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在第二、三产业成功创业并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营业一年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含)以上的,由柳东新区财政给予所创办企业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稳岗补贴。已享受过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且申请人在同时满足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与本办法创业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申请柳州市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第十三条 创业相关补贴办理程序:创业者本人向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补贴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划拨。

申请创业相关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见附件4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办理创业办证补贴的,需提供所办证件及办理票据的原件、复印件1份;

4. 办理创业稳岗补贴的,需提供《被征地农民征地证》复印件1份和正常经营1年的相关佐证材料(如银行流水、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等)1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提出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并牵头负责实施。柳东新区财政局、党群工作部、雒容镇人民政府、洛埠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本办法实施,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及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 柳东新区各经办部门(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设立台账,健全会计账目,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申请补贴时弄虚作假,欺骗冒领。对骗取补贴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回骗取的全部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71日起实施,《关于印发<柳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培训 就业 创业扶持办法(暂行)>的通知》(柳东管办〔20105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工种、补贴标准及课时目录

      2.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申请

      3.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补贴花名册

      4. 柳东新区农村劳动力创业补贴申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7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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