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规〔2022〕6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桂卫发〔2022〕3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关于印发<柳东新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柳东管发〔2011〕35号)、《关于印发<柳东新区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柳东管办〔2011〕46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