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3-2097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柳东规〔2023〕9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规〔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解政策 

柳东规〔2023〕9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柳东工信局  |   发布日期: 2023-11-27 17:23   

柳东规〔20239


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对《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柳东规20211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1117日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柳东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柳东新区营商环境优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要素补贴资金由柳东新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统筹安排。

第三条 生产要素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主体自愿、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调配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请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柳东新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治区直管企业除外);

(二)无环保一票否决事项,遵守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的工业企业;

(四)申报电费补贴的企业,在柳东新区年实缴税总额须达20万元以上。

第三章 补贴方式

第五条 电费补贴方式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根据每年柳东供电服务中心出具电费单的工业用电电量,按照0.05/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年实缴纳税总额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100万元-150万元(含1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1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200万元-250万元(含2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25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30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3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400万元-450万元(含4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45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4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

第六条 天然气补贴方式

对采购辖区内天然气供气企业服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天然气单价超过每立方米2.8元的,给予天然气单价每立方米0.2元补贴,每家工业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七条 企业申报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二)每月柳东供电服务中心或物业业主公司出具的电费发票(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局提供的企业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企业申报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二)每月天然气公司或物业业主公司出具的天然气发票(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五章 申报流程

第九条 企业每年向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上一年度生产要素补贴,申报具体时间以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第十条 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后,经有关部门(单位)审核,报柳东新区管委会审批后,补贴资金拨付按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则提请柳东新区常务会审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柳东新区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私自挪用专项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纪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本办法扶持资金的企业,如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资金,并予以通报,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有特殊贡献的企业提交至柳东新区管委会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本办法由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31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原《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柳东规〔202110号)废止。

附件:1.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申请表

2.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申请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1120日印发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3-2097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柳东规〔2023〕9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规〔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解政策 

柳东规〔2023〕9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柳东工信局 | 发布时间:2023-11-27 17:23 

柳东规〔20239


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对《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柳东规20211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1117日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柳东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柳东新区营商环境优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要素补贴资金由柳东新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统筹安排。

第三条 生产要素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主体自愿、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调配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请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柳东新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治区直管企业除外);

(二)无环保一票否决事项,遵守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的工业企业;

(四)申报电费补贴的企业,在柳东新区年实缴税总额须达20万元以上。

第三章 补贴方式

第五条 电费补贴方式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根据每年柳东供电服务中心出具电费单的工业用电电量,按照0.05/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年实缴纳税总额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100万元-150万元(含1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1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200万元-250万元(含2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25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30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3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400万元-450万元(含45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45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45万元/年;年实缴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

第六条 天然气补贴方式

对采购辖区内天然气供气企业服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天然气单价超过每立方米2.8元的,给予天然气单价每立方米0.2元补贴,每家工业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七条 企业申报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二)每月柳东供电服务中心或物业业主公司出具的电费发票(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局提供的企业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企业申报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二)每月天然气公司或物业业主公司出具的天然气发票(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五章 申报流程

第九条 企业每年向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上一年度生产要素补贴,申报具体时间以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第十条 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后,经有关部门(单位)审核,报柳东新区管委会审批后,补贴资金拨付按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则提请柳东新区常务会审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柳东新区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私自挪用专项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纪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本办法扶持资金的企业,如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资金,并予以通报,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有特殊贡献的企业提交至柳东新区管委会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本办法由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31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原《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补贴管理办法》(柳东规〔202110号)废止。

附件:1.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申请表

2.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申请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1120日印发



版权所有: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72-2671017

备案号:桂ICP备05013436号 桂公网安备450290020000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