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办〔2021〕5号
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柳东新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2.1.1 地理位置
2.1.2 地形地貌
2.1.3 气象水文
2.1.4 河流水系
2.1.5 土壤
2.2 社会经济情况
2.3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
2.4 干旱灾害概况
2.4.1 旱灾成因
2.4.2 旱灾特点及规律
2.4.3 干旱灾害的影响
2.5 抗旱能力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1.1 指挥部组成
3.1.2 指挥部职责
3.2 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4 监测预防
4.1 旱情信息监测
4.2 信息报告
4.3 预防措施
4.4 干旱预警
4.4.1 干旱灾害分级
4.4.2 干旱预警等级
4.4.3 预警启动条件
4.4.4 预警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启动程序
5.3 启动条件及响应措施
5.3.1 四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5.3.2 三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5.2.3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5.2.4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5.6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理
6.1 灾后恢复
6.1.1 恢复生产
6.1.2 工程恢复
6.1.3 返还补偿
6.1.4 应急工程管理
6.2 工作评价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技术保障
7.4 队伍保障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教育
8.2 技术培训
8.3 应急演练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解释
9.4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干旱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确保抗旱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抗旱预案编制导则》《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柳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抗旱”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客水、后当地”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东新区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2.1.1 地理位置
柳东新区位于柳州市区东北部,地理位置为东经109︒28'48"~109︒28'48",北纬24︒19'12"~24︒19'12",统辖柳州高新区,整建制托管雒容镇和洛埠镇,总面积约381.5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03平方公里,建设面积138平方公里,呈南北向长条形,东西宽3-11公里,南北长约22公里,西面紧邻柳江,南至阳和工业新区,东到桂海高速,北至北环高速公路。
2.1.2 地形地貌
柳东新区属桂中岩溶平原范围,大部分地势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82~100米之间。柳东新区沿柳江河岸为冲积地形,为一级阶地和二级阶地的范围之内。柳东新区处于广西山字形构造的轴部范围,土质上层为砂质黏土,下部为砾石层,厚2~15米。黏土多为高含量水,中部、南面、东面为人口、企业、厂房集中,地势较为平坦。
2.1.3 气象水文
柳东新区气候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历年平均气温为20.6℃,极端最高温度为39.1℃,极端最低气温为-1.3℃。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538.4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34.9小时。主导风向冬季为北风,夏季为南风。最大风速为9米每秒,年平均风速2.5米每秒。降雨在年内分配不均匀,4~8月为雨季,雨量占全年的71.4%,9月至次年3月是少雨季节,雨量占全年的28.6%。
2.1.4 河流水系
除毗邻柳江外,柳东新区范围内其它较大的河流为东面的洛清江。柳东新区柳江段长11.8公里,距离上游柳州水文(二)站22.38公里,距离下游红花水电站25.02公里;柳东新区洛清江段长10.82公里,距离上游对亭水文站1.79公里,距离下游江口电站18.97公里。柳东新区境内的河流有竹车河、莫道江、官塘冲、交雍沟、洛埠沟、西小河、东小河、雒容中沟、雒容南沟、马步河、杨弓湾、林家沟、城阁北沟、城阁南沟等14条小河流,集雨面积均在50平方公里以下。其中竹车河、莫道江、官塘冲、交雍沟、洛埠沟汇入柳江,西小河、东小河、雒容中沟、雒容南沟、马步河、杨弓湾、林家沟、城阁北沟、城阁南沟汇入洛清江。规划莫道江、官塘冲、交雍沟与园博园湿地公园及龙湖相连接;西小河上有石仁冲水库;马步河上有马步水库。其它小河流上游均无水库和山塘。
2.1.5 土壤
土壤分水稻土、红壤土、黄壤土、冲积土四大类,以红壤土为主。
2.2 社会经济情况
2019年,柳东新区地区生产总值295亿元,同比增长7.7%;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001.39亿元,同比增长6.4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财政收入完成50.68亿元,同比增长12%。全年新增上规入库18家,在库规上工业企业137家。
2.3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
柳东新区境内有柳江干流、洛清江干流、浪江干流、竹车河干流、马步水库、兰村水库、思江口水库、上潭水库、大塘水库、尚琴水库、新汶水库水资源开发利用仍有较大潜力。
2.4 干旱灾害概况
2.4.1 旱灾成因
由于受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地形地貌、土壤质地及水文、地质条件、水利工程配套及引水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干旱灾害时有发生。根据近年来干旱情况分析,干旱主要发生在高地、非宜井区及水利工程不配套的地域。根据自然条件、降水趋势、抗旱水源及水利工程配套情况分析,柳东新区常年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干旱的可能性较小,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时有可能发生。常见的旱灾有春旱、初夏旱、伏旱、秋旱和冬旱等类型。
2.4.2 旱灾特点及规律
春旱多发生在2月至5月,不利于春耕作物的播种;初夏旱多发生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由于气温不断升高,蒸发量增大,对稻谷灌浆成熟和夏玉米播种影响较大;伏旱多出现在7月到8月底的“三伏”期,短期无雨即成大旱,影响玉米拔节抽穗授粉;秋旱多出现在9月-10月中旬,持续干旱造成大秋作物减产;冬旱多发生在10月至来年3月,对冬种作物的生长发育不利。
2.4.3 干旱灾害的影响
一是干旱灾害发生时对城乡人民的生活用水、生活习惯、规律、生活用水费用产生影响;二是工业生产成本提高,干旱严重时会造成部分或全部停产,随着近年来抗旱人饮水源工程的建设,干旱对人饮、生活及工业的影响逐步减弱;三是干旱缺水会使农作物因干旱增加生产成本,干旱严重时会造成减产甚至绝产;四是干旱还会导致水面减少,破坏生态环境,制约经济的发展。
2.5 抗旱能力
柳东新区共有1座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及5座小二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功能主要是防洪灌溉。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设立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柳东新区干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3.1.1 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指挥长由柳东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柳东新区管委会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柳东新区管委会分管水利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柳东新区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局、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处、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东新区分局、商贸文化旅游局、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教育局、柳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柳州市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雒容镇人民政府、洛埠镇人民政府、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监狱留守处。
3.1.2 指挥部职责
对柳东新区干旱灾害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抗旱工作指令;制定柳东新区本级抗旱工作方案,指导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柳东新区有关部门(单位)抗旱预案的制定;统一审核、发布旱情、灾情信息;组织调配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2 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柳东新区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772-2673607、18177254650。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收集抗旱工作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为抗旱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发布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抗旱准备工作;编制旱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两镇及有关部门(单位)编制旱灾应急预案;会同水利部门指挥调度和监督水库、闸坝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的运用;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详见《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柳东管发〔2020〕38号)。
4 监测预防
4.1 旱情信息监测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雨情、水情、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
(2)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水质、墒情、农情以及工情(蓄引提水利工程和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状况)的监测,做好旱情和灾情的收集、后期形势的分析预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旱情和预测预报信息报送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
4.2 信息报告
(1)干旱灾害发生后,柳东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自治区水旱灾害统计制度做好旱情、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轻度干旱时,实行周报,即每周三上报;中度、严重干旱时,实行每周两报,即每周一和周四上报;特大干旱时,实行日报,即每日上报。
(2)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旱情监测、收集、汇总,对干旱影响范围、干旱程度及发展趋势等进行综合研判,关注干旱对生活、生产、生态的影响,及时将旱情信息、抗旱情况报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遇旱情急剧发展应及时加报。因客观因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具体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如有必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可以通知、短信、QQ、微信、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柳东新区、两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通报。
4.3 预防措施
(1)蓄水保水。保证水源是抗旱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无论有旱无旱,两镇人民政府都必须维持合理的蓄水状况。柳东新区各类水库、闸坝、山塘等蓄水工程,沿河引水、提水工程及水闸应实施科学调度,充分发挥调蓄功能,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有利时机适时蓄水保水,特别是在后汛期,应依据中长期天气预报和工况适时拦蓄洪水,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洪资源,储备抗旱水源。
(2)水量调度管理。柳东新区、两镇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强化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抗旱预案的规定制订抗旱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水量调度方案),统一调度柳东新区范围内的水库、闸坝、人工湖泊、景观水系等所蓄的水量。水量调度方案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具体明确调度水源、水量、时间、路线及沿线相关单位的职责。
(3)队伍准备。按照一专多能、专兼并存、行动快捷、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特别是柳东新区抗旱服务队的建设;鼓励、扶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抗旱服务组织,参与抗旱减灾工作。指挥部可以采取政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向社会抗旱服务组织购买抗旱服务。
(4)设备物资准备。柳东新区、两镇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找水、抽水、供水、送水等抗旱设备、物资,并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社会事务局应做好农用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规划建设环保处应保障运送抗旱救灾物资和人员的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协调电力企业做好抗旱救灾和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供应。
(5)监督检查。柳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汛期结束后或预测预报将要发生旱情时,开展以抗旱责任制落实、抗旱预案修订、水量调度方案编制、抗旱设施建设和维护、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抗旱设备和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抗旱设施、设备和工程管理者应当加强巡查、监测、维修和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4 干旱预警
4.4.1 干旱灾害分级
干旱灾害按照耕地和作物受旱的面积与程度以及因干旱导致饮水困难人口的数量,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四级。
4.4.2 干旱预警等级
柳东新区将干旱预警划分为四级:四级预警(轻度干旱)、三级预警(中度干旱)、二级预警(严重干旱)、一级预警(特大干旱),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4.4.3 预警启动条件
(1)根据旱情监测信息,预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四级干旱预警(蓝色)。
①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柳东新区总人口15%~20%,且需送水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②1个镇出现旱灾,且农作物(含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下同)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0%~25%、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20%~30%。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要启动四级预警的情形。
(2)根据旱情监测信息,预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启动三级预警(黄色)。
①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20%~30%,且需送水人口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②1个或2个镇出现旱灾情,且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5%~30%、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30%~40%。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启动三级预警的情形。
(3)根据旱情监测信息,预计旱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启动二级预警(橙色)。
①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30%~40%,且需送水人口达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②有2个镇出现旱灾情,且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30%~40%、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40%~50%。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启动二级预警的情形。
(4)根据旱情监测信息,预计旱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启动一级预警(红色)。
①2个镇出现旱灾情,且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超过35%、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超过50%。
②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40%以上,且需送水人口达2万人以上。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启动一级预警的情形。
4.4.4 预警发布
通过监测分析雨情、水情、土壤墒情等信息,在判断即将出现旱情或旱灾已发生并可能持续发展时,及时发布干旱预警,并做好应对准备。
(1)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做好干旱分析评估;社会事务局应做好农业旱情、土壤墒情分析评估和农村饮用水供水状况的分析评估;规划建设环保处应协调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做好城镇饮用水供水状况的分析评估;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评估结果报告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柳东新区江河来水量减少、污染以及因突发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等因素可能出现干旱时,新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召集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环保处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研究旱情的发展趋势和制定防旱抗旱措施。
(4)柳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发布干旱灾害预警信息,
以通知、短信、微信、QQ、公众号等平台方式,向柳东新区、两镇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布干旱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干旱预警级别,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社区供水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柳东新区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分别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
5.2 启动程序
根据会商分析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的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指挥长启动;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由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领导启动。应急响应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
5.3 启动条件及响应措施
5.3.1 四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柳东新区总人口15%~20%,且需送水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2)1个镇出现旱灾,且农作物(含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下同)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0%~25%、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20%~30%。
(3)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响应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旱情实时信息以及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召开会商会;加强对旱情动态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及时发布防御警报;做好防旱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和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柳东新区应急、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天气、水情、工情、水质、墒情、农情、疫情、灾情、地下水情况等的监测和趋势分析预测,为指挥部提供抗旱减灾科学依据。
(3)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旱情灾情动态、趋势分析预测及抗旱行动等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4)社会事务局应组织启动有关水利设施,完成灌溉和供水任务,加强水源统一调度,实行抗旱水源专人管理;水库等水利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蓄水保水;指导社会公众科学用水;组织抗旱服务队应当主动开展抗旱工作,引导社会抗旱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抗旱工作;加强对农情、墒情的监测预判,督促指导受旱镇抓好抢种、抢收等工作,减轻农作物损失;督促指导两镇、村屯开展打井、挖泉等抗旱应急水源建设。
(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做好受灾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饮用水质监测工作。
(6)教育局做好系统内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做好旱区各学校生活用水保障工作。
(7)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深入旱区督促指导、协调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8)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指挥部。
5.3.2 三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20%~30%,且需送水人口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1个或2个镇出现旱灾情,且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5%~30%、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30%~40%。
(3)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响应措施:在四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1)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成员单位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部署灾害防御和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墒情、农情的监测和趋势分析预测,及时报送最新分析预测结果。
(3)指挥部向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行动,申请抗旱经费;财政、水利、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时筹措、安排经费支持抗旱救灾。
(4)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抗旱浇灌和应急送水工作。
(5)应急管理局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6)规划建设环保处、社会事务局等城镇、农村供水协调部门、主管部门加强对旱区供水安全的监管,督促供水单位根据缺水状况启动相应应急调水方案和供水调控方案,做好供水保障工作。
(7)社会事务局做好灾区应急寻采地下水源工作。
(8)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带队深入旱区指导、协调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9)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指挥部。
5.2.3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30%~40%,且需送水人口达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有2个镇出现旱灾情,且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30%~40%、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40%~50%。
(3)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响应措施:在三级响应行动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1)柳东新区党工委或管委会主要负责领导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根据会商结果,加强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就进一步加强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并深入一线指导抗旱抢险救灾。根据需要,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环保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柳州市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规划建设环保处、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等部门派员进驻指挥部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
(2)广泛动员、组织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并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视情况实行分片分类指导,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科学有效抗旱救灾。
(3)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防御干旱灾害各类信息,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干旱灾害影响镇,联系、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实时滚动播报防御干旱灾害信息,播报旱情。
(4)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墒情、农情的监测和趋势分析预测,及时报送最新分析预测结果。
(5)社会事务局会组织开展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设蓄水池、输水渠,开展应急调水;统一调度和管理抗旱骨干水源,重点保障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留足生活用水,压缩农业灌溉用水,适量取用水库死库容水量;组织指导受旱镇,根据实际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强农作物抗旱技术方法指导。
(6)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两镇人民政府、柳州市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东分局等部门(单位),对严重饮水困难镇、村屯等实施应急送水。
(7)指挥部及时向受灾镇紧急调拨抗旱救灾物资,必要时向上级请求调用抗旱物资。
(8)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指挥部。
5.2.4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2个镇出现旱灾情,且农作物受旱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超过35%、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超过50%。
(2)干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人口总数达40%以上,且需送水人口达2万人以上。
(3)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响应措施:在二级响应行动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1)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领导组织全体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分析会商会或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旱救灾,并慰问灾区干部群众。
(2)指挥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决策;加密会商分析,每天向上级抗旱指挥机构和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动态信息;适时组织召开抗旱救灾新闻发布会,营造积极良好的抗旱救灾氛围。
(3)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墒情、农情的监测和趋势分析预测,每天报送一次最新分析预测情况;各相关部门每天定时报告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并多方筹集抗旱和救灾资金,全力支持或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4)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依法申请进入紧急抗旱期,采取紧急抗旱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5)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参与抗旱救灾。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抗旱职责分工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6 应急结束
当旱情得到有效控制,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的建议,参照启动程序,报请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解除临时限制取水等应急管理措施。
6 后期处理
6.1 灾后恢复
柳东新区管委会、两镇人民政府在旱情解除或有效缓解后及时进行灾后恢复工作。
6.1.1 恢复生产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帮助受灾群众进行灾后救助,尽快恢复生产,在灾区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农作物补种,也可种植一些生长期较短的时令蔬菜,以挽回部分受灾损失,同时,做好下一季农作物的播种准备工作。
6.1.2 工程恢复
社会事务局、两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抗旱工程进行检查、评估,查看抗旱工程的损坏情况,对抗旱工程在抗旱工作中的作用与不足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组织修复损坏的抗旱工程设施。
6.1.3 返还补偿
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单位)尽快归还抗旱救灾期间征用的物资、设备、车辆等,按有关法律规定核定征用物资价格、数量,核定设备、车辆征用租金,人工费用等给予相应补偿。
6.1.4 应急工程管理
抗旱救灾期间修建的各类应急抗旱水源工程设施,临时泵站、引调拦蓄设施、机井等,在一定时间段内,尽量保留,并按有关规定建立维护、运行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抗旱应急备用功能,以备应对新的旱情。
6.2 工作评价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两镇人民政府,水利、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进行抗旱工作评价。一是对旱情、灾情所造成的损失影响进行科学评价,主要包扣农作物因旱受灾造成的损失(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城乡人饮困难影响;林业、畜牧、渔业、生态等方面造成的损失、影响;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农业生产因抗旱增加的投入;其他如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卫生、学校等方面的影响。二是对抗旱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对采用的抗旱措施挽回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产生的抗旱效益(包括农业、工业、人饮、生态等方面),将损失影响评价和效益评价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指挥部。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1)资金筹集。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采取多种形式投资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和资助抗旱事业。
(2)预算经费。柳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两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抗旱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柳东新区抗旱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增加抗旱减灾资金。
(3)经费使用。上级下拨和本级预算的抗旱资金主要用于旱情监测、兴建应急抗旱水源和抗旱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的费用。具体开支范围:抗旱设备添置费、抗旱应急设施建设费、抗旱用油用电费、抗旱设施应急维修费、旱情信息测报费、旱灾应急处置费用等。
7.2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和管理。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领导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两镇党委、人民政府应根据抗旱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送水、找水、供水、抽水、节水等抗旱设备、物资,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系统抗旱工作需要储备相关抗旱救灾物资。
(2)物资调拨。柳东新区抗旱救灾物资由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两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向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同意后调用。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旱救灾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7.3 技术保障
(1)专家库。指挥部应组建抗旱技术专家库,当发生干旱灾害时,派出专家前往灾区指导抗旱工作。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农机等部门是抗旱技术力量比较集中的部门,应当为抗旱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2)技术支持。柳东新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做好抗旱技术保障。
(3)信息化建设。指挥部应当整合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掌握的工情、水情、农情、墒情、雨情、灾情、旱区基础信息等旱情信息,依托上级或建设具有旱情监测、干旱预报、抗旱调度等功能的抗旱管理系统。
7.4 队伍保障
(1)社会公众是抗旱救灾的主要力量。发生干旱灾害时,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两镇党委、人民政府应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投入抗旱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抗旱救灾的攻坚力量。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抗旱设备和专业技能优势,为受旱群众提供服务。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两镇党委、人民政府及其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的扶持力度,在巩固提高政府抗旱服务组织抗旱能力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引导和扶持建设一批社会抗旱服务组织。
(3)应急专业队伍是抗旱救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柳州市柳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两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等应急队伍在应急送水等抗旱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教育
柳东新区和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干旱预防、抗旱节水、抗旱减灾等宣传和教育活动,积极推广抗旱新技术,普及旱灾防御知识,鼓励和支持社会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全社会抗旱减灾意识。社会事务局应加强节约用水、节约能源政策及技术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各种节水灌溉技术。
8.2 技术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柳东新区和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采取多种形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8.3 应急演练
柳东新区和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演练,提高抗旱减灾实际操作能力。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干旱:是指由水分的收与支或供与需不平衡形成的水分短缺现象,分为气象干旱、水文干旱和社会经济干旱。
(2)旱情:是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受旱程度等。
(3)旱灾:即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4)作物:大面积栽种或大面积收获其果实、种子、叶、变态根、茎以及花,供盈利或口粮用的植物的总称。
(5)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6)农业干旱:农业干旱是指在农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因降水不足、土壤含水量过低和作物得不到适时适量的灌溉,致使供水不能满足农作物的正常需水,而造成农作物减产。
(7)水文干旱:水文干旱是指河川径流低于其正常值或含水层水位降低的现象,其主要特征是在特定面积、特定时段内可利用水量的短缺。
(8)社会经济干旱:社会经济干旱指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水量日益增加,以水分影响生产、消费活动等来描述的干旱。
(9)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生产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应急管理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两镇党委、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9.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