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办〔2022〕22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柳东新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34号)精神,为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切实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情况,做到分类监管、精准施策、严格整治,大幅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大幅减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降低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联合收割机作业事故发生率。
二、工作安排
从2022年4月至9月,集中6个月时间在新区深入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该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4月-5月)
两镇要对所辖镇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等各类拖拉机和甘蔗收获机、水稻收割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机”、“机”不漏人。摸清有效在用、无牌无证、达报废年限、注销仍在用、悬挂外省(市)籍牌照等各种情况,摸清检验情况,摸清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统计(填写附件1、2、3、4、5、6),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排查过程中,遇到无牌、无证、未检、加装、改装等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要及时当面或电话告知并提出整改建议,注意留存告知记录。要结合排查积极宣传牌证机具管理有关规定法规和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增强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注重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1.对纳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整治
对按照标准应予报废的,要立即督促机主进行报废,收回牌照并注销;对牌照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要给予补办;对实际已报废灭失的,原悬挂“九二”式号牌、“〇五式”号牌未换发新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照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敦促机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及时收回牌证。发现假牌、套牌或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给予处罚。
2.对悬挂外地农机号牌且长期在新区运营的变型拖拉机的整治
(1)由柳州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通过《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对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和《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的一致性。信息一致的,要督促其所有人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2)经查询,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及《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不一致或没有在《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要告知所有人该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涉嫌伪造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在进一步核实前,不准上道路行驶,并按实际情况分类造册,分类处理。一是个人私自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严格处罚;二是委托经销商或者中介机构办理的,由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限期提供办理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台账及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出办理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照的合法性。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一律收缴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
3. 对无证驾驶人员的整治
采取多种措施将无证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分地区、分阶段组织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班,对经过培训且通过考试的人员发放相应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
4.对无牌无证、过期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整治
积极引导机主进行报废,并给予补贴。对发现上路行驶的,进行严格查处。
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制售牌证线索,由社会事务局、柳东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对办理变型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经销商或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排查发现的生产变型拖拉机线索,由相关部门查处。
整治期间,建立两镇、社会事务局、柳东交警大队、柳东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拖拉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的,要发现一起、拘留一个、震慑一片;达到醉驾标准的,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涉及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定期将违法行为抄发至社会事务局,社会事务局依法在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罚前,不予办理拖拉机年检审及驾驶证补证业务。公安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至社会事务局,吊销驾驶证的,将驾驶证移交社会事务局。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9月)
1.全面总结。两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源头管理、动态管控、重点生产领域等主要环节中认真梳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的有效方法。
2.完善提高。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推广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分解到乡镇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的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柳东新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陈启英 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覃智林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成 员:何君华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谢 伟 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胜 柳东交警大队副队长
余 升 雒容镇副镇长
吴 佳 洛埠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局副局长何君华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柳东新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明、台账清、措施实、效果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社会事务局:负责柳东新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柳东交警大队:负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拖拉机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拖拉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柳东公安分局:负责对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雒容镇、洛埠镇:负责组织各村具体实施大排查工作,做好大整治相关工作。
(三)开展检查指导
领导小组派出检查指导组对两镇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专项行动敷衍、工作走形式、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采取书面通报等方式处理,必要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两镇要对及时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解决。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项整治行动相关数据,分别于2022年5月30日、7月28日和9月28日将排查的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统计表、集中整治情况、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伟萍,0772-2673759,邮箱地址:shswj3998279@163.com。
附件:1. 柳东新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情况表(汇总表)
2. 柳东新区登记在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3. 柳东新区已达报废年限、已注销登记未拆解的小
型多功能拖拉机信息表
4. 柳东新区已达报废条件、已注销登记未拆解的拖
拉机(不含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
息表
5. 柳东新区悬挂外省(外市)拖拉机牌照的车辆信
息表
6. 柳东新区无牌假牌套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