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2〕32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柳东新区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柳东新区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
工业园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部署,加强和创新柳东新区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4号)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1〕36号)精神,现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遵循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公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原则,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题,逐步构建柳东新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工会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方针,在柳东新区用人单位中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到2022年底,柳东新区辖区内用人单位完成“柳东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的比例达到90%。2022年以后继续巩固和提高,实现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柳东新区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彭 靖 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莉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慕江 柳东新区工会主席
成 员:左 阳 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俊军 柳东新区财政局局长
熊开春 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罗 浩 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覃正忠 柳东新区卫计监督所所长
雷立吉 雒容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曹红艳 洛埠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东新区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柳东新区人社局、柳东新区工会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推进柳东新区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柳东新区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结合柳州市“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柳东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作用,共同行动、精准施策,对辖区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培育认定工作(具体认定方案见附件),到2022年底,完成柳东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的企业数达到园区企业总量的90%,达到申报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要求。
(二)打造劳动人事争议“线上调解平台”和多方调解机制。一是搭建柳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线上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增强调解工作的效能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申请、受理、调解、结案、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建立人社、工会、法院一体化全程闭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置模式,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内部调解、人社在区域和行业调解、法院在诉前调解和调解结果执行上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三是依托“大数据”平台,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就业服务相对接,延伸劳动维权“服务链”,让因劳动人事争议而失业的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提升化解劳动纠纷的质量;
(三)完善企业“电子合同库”“一户一册备案信息库”“乐签平台数据库”三大库建设。积极推进柳东新区企业“电子合同库”“一户一册备案信息库”“乐签平台数据库”三大库建设。通过“三大库”建设实现:一是有效帮助柳东新区企业降本增效,激发和谐劳动关系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全力为柳东新区政务服务数字化管理提供人力资源管理保障;二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企业劳动用工宏观管理起到良好促进作用;三是能有效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四)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推动纠纷化解前移。进一步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通过劳动监察日常巡视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通过线上线下劳动人事争议投诉受理和纠纷案件的处置,及时发现劳动关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和防范措施;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第一时间按照《柳东新区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的约谈制度》对企业法人进行约谈,做到及时了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遏制重大劳动纠纷,最大限度把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或萌芽状态。
(五)推动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党组织在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一是建强柳东新区劳动人事调解委临时党支部,通过发挥临时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调解委服务水平;二是结合柳东新区企业党建工作,服务“两新”组织,助力“两新”党建,积极引导企业党组织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调解委员会建设等多方面多层次创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学习培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夯实柳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基础,提升调解效率。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园区内企业数量、规模、职工人数以及建立工会情况及开展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等情况,广泛发动和动员企业参与到“柳东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中来。
(二)自评申报。参加认定工作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先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材料统一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认定公示。对领导小组审核拟认定为“柳东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认定工作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争创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部门工作细化推进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企业员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二)明确工作责任。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协调服务、检查督促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工作;柳东新区工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有效推进辖区已建会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防范敌对势力打着维权旗号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及时提供企业联系方式,做好园区企业数据实时更新工作;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卫计监督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及两镇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措施,共同推进争创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工作协调会,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两镇及柳东新区各企业进行工作指导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柳东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实施办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