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2-2931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标  题:
柳东管办〔2022〕29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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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管办〔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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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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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管办〔2022〕29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生态局  |   发布日期: 2022-08-09 10:15   

柳东管办〔202229

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85

柳东新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柳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到2022年底,柳东新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51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和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和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等两高项目,应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拟建、在建的高耗能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等文件要求,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牵头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

2.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根据能耗、产能、生态环境容量等制约要素,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坚持绿色发展,支持企业节污降碳技术改造。〔牵头部门:工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柳东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在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行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开展涉气企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牵头部门(单位:工信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战略和经济发展局

(二)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协同治理

1. 推进实施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制定、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板材、整车生产、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对于使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监管时可依法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推广使用水性建筑涂料、高分子防水材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逐步普及。牵头部门(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柳东建设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全面摸清涉VOCs行业企业底数。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桂环函〔20211295号)要求,组织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执法检查抽测,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企业抽检率不低于55%。按照《广西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治理指南》要求梳理抽查问题,提出治理要求,强化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可行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更新完善VOCs排查统计表,形成企业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2022615日前上报清单,202212月底前完成整改。(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治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加工、家具制造、汽修、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排查VOCs治理突出问题,整理突出问题清单,指导企业编制治理方案。逐步淘汰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低效处理技术,整顿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

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推动企业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

4. 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持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柳东建设局

5. 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将VOCsNOx排放量大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控要求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督促其依法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将符合条件的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推动企业限期达标治理。继续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实施移动污染源防控

1.加强重型货车管理。加强污染天气期间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抽查。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对日均使用货车超过10辆的企业,通过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方式建立运输台账。推进重型车加装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试点。(牵头单位: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柳东交警大队)

2.持续提升油品质量。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国省道等为重点,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对使用非标油品的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行动,覆盖民营加油站。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单位):商文化旅游局、柳东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责任单位:柳东公安分局、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推进非道路移动源综合管控。强化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排放检查,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更新调查,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施工工地、码头、物流园区等为重点,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责任部门(单位):柳东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

4.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函办〔20217号),完成2022年度相关目标任务。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加快城乡客运班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环卫、园林、市政、学校、物流园区、景区等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加快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设,积极推动加油站多功能化改造和建设。牵头部门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单位):柳东建设局、执法局柳东分局、工信局、商文化旅游局、规建处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实施面源精细化管控

1. 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补制度。完善各级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实施秸秆清单式管理,明确禁烧区秸秆离田措施,确保卫星遥感监控火点数量同比减少20%以上。充分发挥已建成铁塔视频在线监控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置秸秆火点,年度火点处理率不低于85%。重点开展秋收春耕、甘蔗榨季期间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紧盯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时段和大气污染过程期间等2个重点时段。编制实施秸秆烧除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地开展秸秆烧除活动。依法严格管控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执法局柳东分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因地制宜推广复制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积极引导桂中农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设法引进建设一批综合利用企业,构建秸秆收储平台,完善收储运网络体系,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地、生产企业、物流园区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积极推进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提升城市机扫率。鼓励开展降尘量监测,开展重点道路积尘走航监测。优化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依托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发现污染问题及时处理,实现扬尘污染全方位管控。以城市建成区为标准,对城乡结合部实施城乡裸露地面绿化,对农村地区土路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督促落实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物料输送装置吸尘等抑尘设施。牵头部门(单位):柳东建设局、执法局柳东分局;责任部门(单位:规建处、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柳东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及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蜂窝煤清零行动,重点检查粉店、烧烤店、流动摊点等。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执法局柳东分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柳东建设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4. 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监管要求,紧盯春节、三月三、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紧盯庙宇、河岸、禁放区和限放区交界处等重点区域,全面加强执法管控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教育。牵头部门(单位):柳东公安分局、应急管理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五)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1.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监测,综合运用企业用电量监控系统、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等方法,精准识别污染源。(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

2.强化污染高发季节精准防控。持续抓好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冬春季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秋季攻坚行动、以工地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对重点和敏感区域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控。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柳东公安分局、执法局柳东分局交通执法大队柳东大队、柳东建设局、社会事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柳州市的统筹部署,加强新区、镇、村三级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每日反馈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并上报。(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柳东新区大气办各成员单位)

4.持续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完成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并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做到重点涉气企业全覆盖。(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

5.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在禁烧(禁燃)区内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燃放烟花爆竹,渣土车遗洒和带泥上路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柳东公安分局、执法局柳东分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柳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本单位日常工作紧密衔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实现常态化管理,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二)严格考核问责。新区、两镇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地方,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将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洁设施配备等投入。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组织申报中央专项资金,拓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来源。

(四)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每日发布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每月公布新区空气质量排名。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时段工作调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柳东新区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计划表

附件

2022年柳东新区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

改善目标计划表

序号

考核站点

PM10

μg/m3

PM2.5

μg/m3

优良天数

比率

1

市二中

51

30

93.5%

2

雒容镇人民政府

50

29

93.7%

3

洛埠镇人民政府

50

29

93.7%

全区均值

≤51.0

≤30

≥93.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85日印发



柳东管发、柳东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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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0799715508J/2022-2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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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东新区生态局 | 发布时间:2022-08-09 10:15 

柳东管办〔202229

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85

柳东新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柳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到2022年底,柳东新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51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和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和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等两高项目,应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拟建、在建的高耗能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等文件要求,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牵头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

2.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根据能耗、产能、生态环境容量等制约要素,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坚持绿色发展,支持企业节污降碳技术改造。〔牵头部门:工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柳东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在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行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开展涉气企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牵头部门(单位:工信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战略和经济发展局

(二)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协同治理

1. 推进实施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制定、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板材、整车生产、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对于使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监管时可依法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推广使用水性建筑涂料、高分子防水材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逐步普及。牵头部门(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柳东建设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全面摸清涉VOCs行业企业底数。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桂环函〔20211295号)要求,组织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执法检查抽测,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企业抽检率不低于55%。按照《广西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治理指南》要求梳理抽查问题,提出治理要求,强化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可行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更新完善VOCs排查统计表,形成企业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2022615日前上报清单,202212月底前完成整改。(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治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加工、家具制造、汽修、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排查VOCs治理突出问题,整理突出问题清单,指导企业编制治理方案。逐步淘汰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低效处理技术,整顿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

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推动企业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

4. 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持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柳东建设局

5. 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将VOCsNOx排放量大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控要求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督促其依法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将符合条件的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推动企业限期达标治理。继续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实施移动污染源防控

1.加强重型货车管理。加强污染天气期间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抽查。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对日均使用货车超过10辆的企业,通过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方式建立运输台账。推进重型车加装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试点。(牵头单位: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柳东交警大队)

2.持续提升油品质量。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国省道等为重点,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对使用非标油品的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行动,覆盖民营加油站。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单位):商文化旅游局、柳东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责任单位:柳东公安分局、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推进非道路移动源综合管控。强化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排放检查,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更新调查,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施工工地、码头、物流园区等为重点,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责任部门(单位):柳东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

4.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函办〔20217号),完成2022年度相关目标任务。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加快城乡客运班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环卫、园林、市政、学校、物流园区、景区等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加快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设,积极推动加油站多功能化改造和建设。牵头部门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单位):柳东建设局、执法局柳东分局、工信局、商文化旅游局、规建处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实施面源精细化管控

1. 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补制度。完善各级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实施秸秆清单式管理,明确禁烧区秸秆离田措施,确保卫星遥感监控火点数量同比减少20%以上。充分发挥已建成铁塔视频在线监控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置秸秆火点,年度火点处理率不低于85%。重点开展秋收春耕、甘蔗榨季期间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紧盯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时段和大气污染过程期间等2个重点时段。编制实施秸秆烧除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地开展秸秆烧除活动。依法严格管控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执法局柳东分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因地制宜推广复制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积极引导桂中农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设法引进建设一批综合利用企业,构建秸秆收储平台,完善收储运网络体系,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地、生产企业、物流园区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积极推进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提升城市机扫率。鼓励开展降尘量监测,开展重点道路积尘走航监测。优化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依托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发现污染问题及时处理,实现扬尘污染全方位管控。以城市建成区为标准,对城乡结合部实施城乡裸露地面绿化,对农村地区土路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督促落实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物料输送装置吸尘等抑尘设施。牵头部门(单位):柳东建设局、执法局柳东分局;责任部门(单位:规建处、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柳东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及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蜂窝煤清零行动,重点检查粉店、烧烤店、流动摊点等。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执法局柳东分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柳东建设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4. 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监管要求,紧盯春节、三月三、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紧盯庙宇、河岸、禁放区和限放区交界处等重点区域,全面加强执法管控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教育。牵头部门(单位):柳东公安分局、应急管理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五)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1.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监测,综合运用企业用电量监控系统、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等方法,精准识别污染源。(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

2.强化污染高发季节精准防控。持续抓好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冬春季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秋季攻坚行动、以工地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对重点和敏感区域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控。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柳东公安分局、执法局柳东分局交通执法大队柳东大队、柳东建设局、社会事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柳州市的统筹部署,加强新区、镇、村三级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每日反馈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并上报。(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柳东新区大气办各成员单位)

4.持续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完成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并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做到重点涉气企业全覆盖。(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

5.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在禁烧(禁燃)区内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燃放烟花爆竹,渣土车遗洒和带泥上路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柳东公安分局、执法局柳东分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柳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本单位日常工作紧密衔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实现常态化管理,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二)严格考核问责。新区、两镇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地方,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将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洁设施配备等投入。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组织申报中央专项资金,拓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来源。

(四)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每日发布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每月公布新区空气质量排名。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时段工作调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柳东新区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计划表

附件

2022年柳东新区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

改善目标计划表

序号

考核站点

PM10

μg/m3

PM2.5

μg/m3

优良天数

比率

1

市二中

51

30

93.5%

2

雒容镇人民政府

50

29

93.7%

3

洛埠镇人民政府

50

29

93.7%

全区均值

≤51.0

≤30

≥93.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8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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