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柳东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2021年柳东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开展好2021年柳东新区“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和防疫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五)柳州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意义、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亮点。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五、具体安排
(一)“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2021年柳东新区“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到雒容镇人民广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另发)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
责任部门(单位):法规处、雒容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宪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
1. 开展法治讲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推动新区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2. 开展法治政府创建。结合柳州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在新区开展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 运用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发布宪法宣传周主题标语(见附件),利用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平台,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相关知识宣传,营造宪法、法律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4. 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广西普法网”平台在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
责任部门:法规处
(三)开展宪法法律进农村(社区)主题活动
1. 利用农村圩日,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2. 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开展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讲座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
责任部门(单位):法规处、两镇司法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
(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柳东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柳东发〔2021〕17号)文件中关于“‘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重点宣传内容”,各成员单位在各行业领域内开展法制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工作情况,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保障宪法法律宣传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方案安排,做好相关宣传活动、物品、资料准备,落实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提高宣传实效。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活动开展信息及图片于2021年12月底前送至柳东新区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熊慧梅,2671059;邮箱地址:ldxqfgc@163.com。
附件: 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标语